入會說明

入會規定

在台灣經依法取得工廠登記證照載明經營石油化學業務之公營或民營工廠,均應於開業後一個月內申請加入本會為會員。

前項經營石油化學業務包括:
(一)裂解與分離
(二)單體
(三)聚合體
(四)共聚合體

正式會員入會應檢附資料:
(一)入會申請書1份
(二)會籍登記卡1份
(三)會員代表記錄卡1份
(四)工廠登記証照影本1份
(五)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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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會說明

會籍登記卡

會員代表記錄卡